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退换货说明
退换货说明

龙海起重退换货说明

退换货说明:

1、商品送达后3天以内,如果您更改购买意向,烟台开发区龙海起重工具有限公司受理未开封产品的退换货(客户需自理物流费用、及其他费用,退换需至致电公司申请)。

2、对于送货上门的用户,请您在收到商品时当场按照送货订单检查验收,如商品缺少、破损、残缺、错发情况请当场指出并拒收。拒收后请致电我公司,我们将免费重新配送,否则一经签收再发现问题,则需您先致烟台开发区龙海起重工具有限公司客服或销售人员阐明原因,得到我公司许可后方能将产品寄回,由此而产生的运输费用需自理,我们在收到您寄回的商品后再重新配送。

3、请注意所退商品必须有良好的包裹包装(包括包裹填充物及外包装箱或外包装袋),您可以重新使用烟台开发区龙海起重工具有限公司发货时的包装材料,如包裹内部发出碰撞声或小件物品零散置于包裹中,请您务必放入足够的填充物。

4、用户所购商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在保质保修期内提供您与我公司的合同,我公司根据合同上的保质保修条款进行处理。